朱迈先小时侯被留在家乡扬州祖父母身边,1933年被父母接到北平进入崇德中学,他的同学孙道临、黄宗江都对这位昔日的少年学友留有深刻印象。孙道临回忆起朱迈先在朗诵苏东坡的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时,感到确有一种“惊涛拍岸,卷起千堆雪”的气势,使他心驰神往。黄宗江也声称朱迈先是那时中学生中“最成熟”、“最先进”的,1936年还在读高中的他就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1937年“七七事变”后,北平地下党组织决定派一批同志南下,朱迈先回到扬州老家,就读於他父亲的母校扬州中学。他一面读书,一面从事抗日救亡工作和党的活动,当年十月,才19岁的朱迈先被任命为中共扬州特支书记。
1938年,朱迈先同陈素、江上清(江泽民之父)等人参加了“江都文化界救亡协会流动宣传团”赴内地宣传抗日。根据当时党提出的“到友军中去,到敌人后方去”的工作方针,经长江局批准,该宣传团集体参加了国民党军队。桂林失守后朱迈先被派到新十九师工作,在师长蒋雄手下任政治科中校科长兼政工队长。抗战胜利后和护士傅丽卿结婚。时正值内战重开,物价飞涨民不聊生,朱迈先对妻子说:“要是别人,按我目前的职位,做点生意捞点钱是不成问题的,但我父亲是名教授,我又是他的长子,我不能往他脸上抹黑,不能玷污了清白家世的名声。”1948年8月朱自清去世,朱迈先赴北平奔丧。1949年经蒋雄介绍,担任广西桂北第八专署秘书,同年12月朱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向共产党的桂林市政府联系起义,获得成功。是年底,朱迈先进
入广西军政大学学习,结业后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学任教。
1950年12月“镇反”运动,蒋雄被捕,同时也逮捕了朱迈先,后被押送至蒋雄家乡湖南新宁县。1951年11月,新宁县法庭以“匪特”罪判处朱迈先死刑并立即执行。直到1984年,在妻子多方申诉下,新宁县法院才认真复查,承认1951年判决书纯属错判,恢复朱迈先起义人员的名誉,澄清了事实真相。(摘自王可所著《我们那个年代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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